根据听证申请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雅思特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本局依法决定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雅思特幼儿园涉嫌使用未备案账户收取费用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吴金松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4年3月25日9:30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室大楼(清城区人民政府)四层412室
四、注意事项:
1.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室大楼(清城区人民政府)二层239室,联系人:曾洁惠,联系电话:3933082。
2.旁听人员请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遵守听证纪律,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